这就决定了中国不可能独善其身,关起门来搞治理,而必须融入世界体系之中,积极构建开放合作的全球治理格局,努力使国内治理与国际治理有效衔接、相辅相成。
而今天我们的律师是一个神圣、光彩的职业,其不仅仅是为了谋生而从事这份职业,更重要的是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律师职业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与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相比,法律本身的确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有些法律规则确实因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存在漏洞,需要司法填补,律师发现并提出后,对法官裁判有一定的帮助,对于法律的完善也有重要的意义
其实,最早精通诡辩术的律师是古罗马著名的法学家西塞罗。铁肩担道义,还要求律师应该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当事人答疑解惑、服判息诉,在必要时也应当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各种形式化解社会矛盾,这也是律师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律师不同于古代的讼师 经常有人在私下把律师称为讼师,我认为这个说法并不妥当。作为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重要力量,律师担负着和其他法律人一样的共同使命。与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相比,法律本身的确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有些法律规则确实因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存在漏洞,需要司法填补,律师发现并提出后,对法官裁判有一定的帮助,对于法律的完善也有重要的意义。
所以,律师的辩论越尊重事实和法律,越能够为法官公正裁判发挥作用,这就是律师应当担当的道义。总之,通过发挥律师的作用,有利于防止激化社会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稳定。习近平同志在一系列讲话和文章中深刻论述了法律和道德、法治和德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辩证关系,他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为此,应当深化司法改革,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切实有效地提高司法公信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而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学理内涵和法治原则进行了深刻而清晰地论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这基本的东西就是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三个核心要义和五个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
要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大力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教育引导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是在洞察国际形势和世界格局演变大趋势的基础上,对人类社会发展潮流的前瞻性思考,是习近平同志给未来世界秩序的中国定位和中国方略,构成了新型国际关系和世界秩序的法理基石。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因此,要坚持依法执政,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实行党的领导。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面向实践、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不断创新的理论体系,必然随着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设法治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伟大实践而不断创新发展,必然在新时代朝气蓬勃的法治进步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永葆生命活力。
习近平同志针对宪法、宪法实施和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出了诸多原创性的理论观点,作出了一系列明确的实践要求,对于确保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深刻把握人类历史演进规律、时代发展变化规律、中国法治建设规律的基础上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毛泽东思想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既一脉相承,又创新发展。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必须担负法律实施的法定职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严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没有道德滋养,法治文化就缺乏源头活水,法律实施就缺乏坚实社会基础。
全面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基础。党依法执政是关键,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5年后,即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出要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三要注重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使法律法规立得住、行得通、切实管用。习近平同志在任浙江省委书记时首次提出把建设法治浙江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纲领。我们要看清这里面暗藏的玄机,识破其制造政治陷阱的本质,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定力和思想定力。
习近平同志强调科学立法,是为了提高立法质量。既然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根本法,是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和治国理政的总依据,那么,依法治国首先就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就要依宪执政。
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关系,习近平同志指出: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习近平同志赋予总章程和根本法以新的时代内涵,并创造性提出了宪法是总依据根本依据等创新性概念,指出宪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宪法是治国理政总依据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宪法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等。
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优势正在于发展和安全的统一。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
领导干部要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彻底摒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志,决不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要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和制度保障,把实施宪法提高到新水平。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即使是西方法学家,也认为公法只是一种复杂的政治话语形态,公法领域内的争论只是政治争论的延伸。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必然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和历史变迁。(二)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习近平同志在主持起草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任务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习近平同志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宪法观。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和成就的科学总结,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是固步自封,而是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不断丰富三个核心要义、五项基本原则的具体内涵,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更加重视法德共治,强调指出: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
党政治理与社会自治相结合,有利于形成社会稳定与社会活力的良性局面。三基,即关于法治的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理论、全面依法治国基本观点。党与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在美国,很多法学家认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既是司法机关也是政治机关,其政治意识形态左右其重大案件审理。
笔者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和其他场合的重要论述为基本依据,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阐释为学理范式,从六个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作出学理型解读。党的十五大以来,党中央总结我国古代国家治理的成功经验和深刻哲理,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理念,并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确定为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之一。
加强专门法院、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建设,提高涉外案件司法裁判水平,提高商事争端纠纷仲裁和调解的效果和公信力。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在立法层面主要体现为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在法律实施层面集中体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凝聚着中华民族治理国家的智慧和人类制度文明的精髓,具有支撑国家治理的强大制度力量,是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适用法律不能有双重标准。